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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各级机关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都非常重视。以致开始提出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针,再到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构想和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的实施等,都彰显了我国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决心和信心。1984年国务院作出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以来,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改革的大潮中,承受了一次又一次冲击,职能不但未削弱反而逐渐加强。在1998年3月1日《建筑法》颁布, 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权,成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执法准绳,《条例》规定了国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并规范相关制度。政府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全面保护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等。条例中还专门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划分、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划分,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和相关强制性办法,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制度等。对工程质量监管主体的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明确。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勘察、质量试验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伴随着我国建设体制改革工作的长期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标准。同时,随着我国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奠定了五个有利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立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机制可以促进建筑行业市场体系的良性发展。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
政府监管。即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内容要求桩基子分部、含有地下室结构的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含钢结构和木结构等)、建筑节能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五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
工程参建各方职责。原先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社会过多依赖工程质量的监督考核机制,主要把工程质量的责任归结为监管机构。建筑工程质量谁监管,谁负责,政府职能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逐步演变为相关的责任者,而承建工程的主体施工单位,却能逃之夭夭,这样颠倒了市场运行规律中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现象。而《条例》明确了工程各参建方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建筑行业施工产品的生产制造者负主要责任制定规范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顺利颁布是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体系的重大改革,根据条文中的思想方针,把需要严格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统一编列出来,构成强制性条文。依据《条例》行政法规的规律,强制性条文可以依法作为我国现阶段的技术法规标准。主要由于强制性条文具有不可违反的原则,如有违规要严格处罚。在配有地方上的一些配套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健全的法制基础。
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备案制度是强化政府监管工作,预防豆腐渣工程的一个重要手段。工程建设部门应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竣工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县级以上的建设监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了备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工作程序。所谓“备案”,它是指申请备案人将事实形成文字交有关部门存查。它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必须是事实;二是必须交有关部门存查。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称之为“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发证”改为“备案”,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内容,对象和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等诸多方面的转变,促使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职责。
优质工程大量产生
随着施工企业和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管理的高度重视以及施工企业相关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促使优质工程大量产生,在创建优质工程中起到了引领和示范效应。
工程新技术广泛应用
工程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形成了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支撑。
根据统计的情况来看,虽然工程质量是稳中有升,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从当前质量状况和全国检查的工程质量情况来看,总体是结构质量优于装修质量,大型公共建筑优于普通住宅。我们讲究的稳步提升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纵向发展比较。例如:房屋建设工程的结构合格率,1995年为82%,过渡到1999 年上升为95%,最近几年的统计结果变化为96%;而我们常说的严峻形势,主要是由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量非常大。就2012年国家进行检查的相关数据来看,现在仍有约5%的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结构不合格,按照比例折算每一亿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就存在500万平方米的工程建设不合格。而在我们所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中,存在50%的工程不同程度的违反了强制性标准,甚至有的已经形成了结构隐患。当前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着很多不利的条件、不利的因素,概括起来有五个不利因素。
建筑行业对质量管理的意识思想淡薄
我国建筑行业领域中,不仅仅是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监管企业,同时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管意识都非常淡薄。甚至有些企业只是高喊口号,根本没有充分落实相关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
工程质量现状了解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我们在对工程质量开展监管工作的开始阶段,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此项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实事求是和从实际出发的工作作风。但是,现在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评价工作还是十分欠缺和薄弱的。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系统、客观的描述需要依据科学的数据和指标体系,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同时更是一个薄弱的工作环节,目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参建方应配合政府管理部门把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作为推进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运行、考核评判的依据。
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诚信建设机制的不协调问题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下,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比较超前,但是和其配套的建设工程质量诚信机制却比较落后,法律法规有些方面还不够细化,矛盾逐步增加,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重点存在以下六方面问题:
其一工程紧。建设工程中尤其是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时,常常违背科学合理的工期要求,进度计划倒序,致使施工单位不得不违背常规的施工工序和工艺流程,甚至出现牺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工期的建设思想,给建筑工程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工程造价偏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有些施工建设企业只追求低价中标的结果,造成中标价格和工程实际价格严重背离,致使建筑施工单位对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使工程质量大幅降低。
其三选择劣质原材料。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选择、设备的采购等重要环节管理松散,导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零配件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建筑工程质量。
存在检测报告造假行为。建筑工程行业试验检测市场化致使工程检测市场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低价竞争服务,违反现场实际情况,出具弄虚作假的检测报告等,使得检测结果不能客观真实的反应建设工程质量,导致实体工程的质量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处理。
监理力度不够。监理市场现在同样存在着恶性竞争的市场行为,导致低价监理费用的产生。监理队伍中人员素质低下,甚至没有任何行业背景的工作人员都能从事监理工作,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未能有效履行职责,监管力度软弱。有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过程检测和工程控制落实不到位,无法真正的监管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
施工质量以次充好。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施工资质相对较低和一些“假”高资质的施工单位,他们层层转包,转包而不管理的施工质量控制仍然是建筑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这些施工建设企业一般建筑装备较差,技术水平偏低,人员综合素质良莠不齐等,致使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和协调管理能力低下。近几年来,发生的坍塌恶性质量管理事故,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和“假”高施工企业占了很大的比例。
技术相对落后
从建筑行业的总体发展来看,虽然我们技术革新方面下了许多功夫。但是,建筑行业中对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方面仍然还是比较落后,传统的人力劳动甚至重体力劳动的工作状态,仍然没有彻底的改变。
建筑行业急速膨胀与施工队伍综合素质低下的矛盾
建筑业总产值为11.77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22.6%;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13.53万亿元,比2011年增长16.2%;30年来,建筑业产值在国内GDP的比重一直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趋势,约完成增加值15万亿元,建筑业就业人数占就业人数的比例,1978年为2.13%,2008年为4.27%。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建筑行业仍旧以大规模建设生产和技术水平落后的状态来实现建筑行业的增长。同时正是由于建筑行业领域的资金和技术密集度低,导致出现了大量未经过相关培训的农民工涌入建筑施工队伍,降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出现恶性循环。
学习宣传.两法、两条例.和强制性标准当作工作的重点任务
“两法”、“两条例”是所有从事建筑事业的部门最重要的根本出发点。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都要通过相关规定,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行为,保证技术行为规范的顺利实施,所以此项工作是很重要的。我们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建设工程质量,要把学习两法两条例作为工作重点,重学习重宣传,作为长期工作来抓。
加强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大量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师队伍,来满足现代化工程建设的发展要求,培养监管人员的知识业务水平,提高监管能力。各相关企业要加大对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设计、监理、技术人员的培训。要制定一个学习宣传和培训的计划,对相应人员要普遍的培训一遍,务求取得成效,不留死角。
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切实加强职工培训。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点工作是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提高建筑企业施工队伍的整体作业能力,无论是人力操作还是自动设备,都需要人去实际管理操作。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尤其是重点岗位,操纵重要设备的,更应该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施工企业要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建设领域的实际应用。加强技术变革,提高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效率。要注重施工过程的工艺控制,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要应用现代化的管理软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可以依赖信息化技术手段来提高我们的监管水平。加大施工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重点是培训缺少专业技术的农民工,建立长效的奖惩管理制度。
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我们遵循改革管理的实际要求,借鉴国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并且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在现行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制度、监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了施工图纸审查会签制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制度、完善政府管理监督职能。这些制度的设立,初步构成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强化企业自控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规范
要狠抓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从质量员到质量工程师,设立质量总监,同时项目质量管理人员企业要建立委派制度,以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地位和权威。
强化工程监理管理力度
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是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监理工作人员要对重点工艺流程、重点施工方法和结果,实行全方位的旁站式监管。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施工监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条例,提升监理管理办法。
质量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由于其量大面广,经常发生、普遍存在建筑工程中,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投诉很多,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几年来,我国城乡建筑队伍迅猛发展,施工技术力量薄弱,施工人员对如何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结构安全,是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找出问题,对症下药,才能减少不必要的质量事故。
监管部门实行动态抽查,全过程巡查的工作制度
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工程特点和项目建设发展态势,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动态检查工作制度,敦促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实际施工单位自觉的参与到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当中。实行突出重点的差别化监管措施和方法。
工程要实行差别化监管方式
监管部门要把重要的监管措施应用在政府行为工程建设项目、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难度大、风险高的大型工程项目中,保证本地区的工程质量在控制范围内发展。
工程要实行差别化的监管企业
这种主要是对建设资质低,建设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增加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
工程要实行差别化的监管环节
这种主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同工艺流程、工艺环节,尤其是新的、难的存在较高技术风险的环节要强化监管力度。
工程要实行差别化的监管人员
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可以根据监管人员的工作年限,工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分配到不同的工程监管项目中去,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管效率。
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求全面监督管理小区住宅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全面落实小区住宅项目的验收制度和终身责任制度。将广大群众的住宅商品房要全面实行质量验收,做到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基本原则。采用分户验收制度,不仅可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而且减少质量纠纷和投诉。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科学化技术监督管理水平
要把以往落后的监管方式过渡转化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监管方式。首先,我们要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监管系统要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力量,对施工企业的建设资质和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建立高效、快捷的工程建设监管网络平台。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的快速建设。监管部门要运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借助现代化的检测手段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随时随地检查。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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